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5个需求点

自 2017年发布35号文件以来,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模式被正式推向市场化。根据政策文件要求,传统的进出口代理、假自营真代理等模式将逐步逐步推出市场,往外贸综合服务模式转变。下面就由宏鹏发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小编为你分享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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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税公告2017 35号,自2017年11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的,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其代办退税。对外贸企业来说,这无疑是个鼓舞人心的福利性政策。如果出口企业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出口,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符合呢?以下为小编为大家整理的5个需求点:

1.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。

2.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(免)税备案。

3.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。

4.生产企业已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(协议),约定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、物流、代办退税、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,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。

5.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

35号文件的出台,意味着假自营真代理模式的终结,企业的出口环节逐步往正规化、合法化、专业化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展。宏鹏发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快捷、低成本的通关、外汇、退税及配套的金融、物流服务,解决外贸企业流通环节过程中的各种服务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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