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烈建议外贸企业看了这6点后再选择代理出口

外贸企业在选择代理出口企业出口的同时,也要注意一些风险的规避!下面就由宏鹏发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小编为你分享一下吧!

QQ截图20240624172056

1、付款方式风险:延迟支付是一种远期商业支付方式,如果出口方同意这样的方式,就等于为进口商提供融资优惠。尽管开证者自愿支付延期利息,表面上只是为出口商垫款,放款实际上就是顾客在等货物到达后检查到达的数量。如果市场发生变化,进口商可以要求银行拒付货款。

2、合同风险:对外贸易出口方不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。生产工厂的误工,导致交货延误;以相同规格产品替代合同中规定的产品;以低价成交,以次充好。

3、收汇风险:尽管规定用信用证结汇,并及时保质出货,但出货后交单未能做到单证相符。单证相符,这使得信用证起到了应有的保护作用。此时,即使买方同意付款,但徒劳地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信费和不一致点扣款,而且收汇时间大大延迟,特别是对于金额较小的合同,七扣八折就会出现亏损。

4、经营管理风险:对外贸易出口工作牵涉各个方面,并且容易出现问题。假如代理出口的企业没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办法,一旦发生诉讼,就会造成事与愿违的局面,特别是那些注重电话联络的企业。由于每年企业的客源都在扩大,为了企业在交易中有针对性,就必须对每个客户建立商业档案,包括资信度、贸易量等,每年进行筛选,以减少经营风险。

5、操作风险:对于外贸出口业务而言,真正的代理出口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,盈亏由委托方承担,代理方只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。但在现实的商业运作中,并不如此。理由一是自身客户少,收汇能力差,又要努力完成指标;二是想多赚钱,嫌代理费用少。

6、信用证风险:有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书是议付的主要文件之一。买主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,故意挑剔,却同时提出各种支付方式,诱使企业出货。在向买方提供货物后,买方很可能会故意检验不一致,拖延付款,甚至是钱、货两空。信用证规定,运输单据在国外签发7个工作日内到期。无论是议付行还是受益人,这些条款都不能保证做到,必须仔细审查。如有陷阱条款,应及时通知修改,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之快,为日后埋下风险隐患。

强烈建议你在当地多了解了解你欲选择的代理出口公司情况。尽可能选择当地知名度比较高,信誉良好,从事多年外贸代理的代理出口公司。

上一篇
下一篇